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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UPS过期提单处理不好会对买卖双方带来风险
由于银行拒绝接受晚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限提交的单据,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卖方的收汇就失去了银行信用的保障;在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情况下,可能造成买方不能如期提货而造成损失(包括滞港费、仓储费、市场行情变化等)的情形,这种情况尤其常见于近邻国家之间的贸易,因运输路线短,提单的传递时间往往超过实际运输时间而造成提单过期。
在实际业务中,买方往往会以此为由要求在信用证中加列寄单条款,如“受益人应在发货后3天内将1/3正本提单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开证申请人处,其邮递收据列为随附单据之一并连同2/3正本提单一起送交银行议付。”如果出口商接受此类条款,那么出口商自身会承担很大的收汇风险。因为卖方的交货与买方的付款是合同的对流条件,一旦卖方交出正本海运提单,就意味着他自动将货权转移给买方而解除了要求买方必须付款的制约,这时如果买方的资信欠佳,卖方将面临货款两空的风险。
总之,过期提单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对买卖双方都带来风险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