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DHL快递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
东莞DHL快递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货运单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以适应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的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单的管理,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道路货物运单的性质和种类
第四条 道路货物运单是道路货物运输及运输代理的合格凭证,是运输经营者接受货物并在运输其间负责保管和据以交付的赁据,也是记录车辆运行和行业统计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