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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到消息,经过重重审核,天津于10月14日收到来自海关总署的审批文件,正式成为获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电商服务试点工作、执行郑州等7个城市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第8个试点城市。
据海关总署58号文件介绍,网购保税进口应当在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开展。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不得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任何海关不得在保税仓库内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而在雨果网之前对58号文件的深度解读中曾提到天津因其地域优势、空港、海港吞吐量大等条件,试点获批可能性极高。此次文件正式下达之后,天津将成为跨境电商的又一重镇。